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深圳福田法院深化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改革

日期:2023-05-3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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提供一站式服務實現隨時隨地線上解紛

法治日報全媒體記者唐榮 見習記者李文茜 通訊員徐駿

“沒想到事情這么快就解決了,真的太感謝調解員了!”小吳握著廣東省深圳市福田區(qū)人民法院特邀調解員樊蓓的手,激動地說道。

此前,小吳駕駛電動車與小客車相撞,因小吳無力賠償對小客車造成的經濟損失,車主向福田法院提起訴訟。樊蓓對此案開展調解后,了解到小吳因此次交通事故也造成一定程度的人身損害不知怎么辦。樊蓓以過硬的保險業(yè)工作經驗,協(xié)助小吳聯系了承保公司的工作人員,讓小吳順利拿到了人身損害賠償金。收到賠償金后,小吳在第一時間付齊了小客車的損失,該案得以圓滿解決。

這是福田區(qū)法院積極探索訴源治理新路徑的一個縮影。

《法治日報》記者近日采訪了解到,2017年以來,福田區(qū)法院在上級法院指導下,在全市率先啟動深化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改革,持續(xù)創(chuàng)新發(fā)展城市版“楓橋經驗”,形成了具有一定示范效應的改革品牌。截至目前,調解員已調撤結案件5.9萬件,案件平均審理周期持續(xù)縮短,年底存案連續(xù)三年降幅10%以上。

設立非訴解紛中心

推廣掃碼解紛系統(tǒng)

2021年3月,福田法院與梅林街道共同成立全市首個訴源治理非訴解紛工作中心,進一步下沉司法資源和司法服務,為老百姓提供家門口的一站式服務。

訴源治理非訴解紛工作中心融合司法服務功能,聯合福田區(qū)司法局和公證機構開展調解、公證、法律援助、心理咨詢、司法確認、遠程訴訟等多項服務。

福田法院在該中心派駐值班法官,協(xié)同街道干部、調解員對矛盾糾紛進行分流調處,及時釋明法律問題,指導調解工作;發(fā)現涉眾涉穩(wěn)糾紛立即通報預警,協(xié)調街道、公安開展聯動調處;吸納梅林街道28名優(yōu)秀網格員作為特邀調解員,建立起網格調解體系,最大限度把矛盾糾紛消除在萌芽狀態(tài),推動實現“小事不出社區(qū),大事不出街道,矛盾不上交”。

該中心成立以來,已組織調解糾紛10441件,調解成功3121件,提供法律咨詢1310人次,有力促進糾紛就地化解。

福田法院積極推廣非訴解紛理念,“有糾紛首先找中心”這一觀念日益深入人心。

“以中心的在線司法確認服務為例,老百姓對它的知曉度和認可度越來越高了。以前,當事人調解完還得專門跑一趟法院,一來一回至少大半天,現在家門口就能搞定,僅需半小時。這些年,全院司法確認辦理數每年都在穩(wěn)步提升。”福田法院立案庭副庭長郭衛(wèi)說。

此外,福田法院還組織轄區(qū)46家企業(yè)簽署《關于大力加強訴源治理非訴解紛公約》,在廣泛宣傳訴源治理相關政策、將適用非訴解紛相關內容列入勞動合同、把調解作為解決爭議首選方式等方面約定企業(yè)責任。

今年9月初,某銀行有多名借款人逾期還款,借助掃碼解紛系統(tǒng),糾紛在訴前得到快速解決。

“掃碼解紛系統(tǒng)使用起來很方便,信息掃碼登記,資料線上提交,操作簡明清晰,系統(tǒng)指派的調解員具有豐富的金融案件調解經驗,促成我們與5名借款人達成調解協(xié)議,給后續(xù)執(zhí)行吃了一顆定心丸?!痹撱y行工作人員說。

今年以來,在區(qū)委政法委支持下,福田法院與區(qū)司法局、區(qū)政數局、梅林街道共同開發(fā)建設掃碼解紛系統(tǒng),讓糾紛解決各環(huán)節(jié)流轉更智慧高效、省心省力。目前,掃碼解紛系統(tǒng)匯聚了55家調解組織和338名調解員,調解范圍涵蓋各類糾紛。

掃碼解紛系統(tǒng)收到當事人提交的調解申請后,系統(tǒng)后臺分撥中心主動推送受理進度信息,根據糾紛類型、發(fā)生地點、調解員在調案件數量等因素分配合適的調解員,增強解紛人案匹配度和精準性。系統(tǒng)還具備線上調解、法官在線指導等豐富功能,增強解紛合力,促進訴調對接,打造矛盾糾紛調處閉環(huán),實現隨時隨地線上解紛。

此外,掃碼解紛系統(tǒng)還能對轄區(qū)人、企、地、事、時等各類基本數據信息進行大數據分析,形成轄區(qū)矛盾糾紛高發(fā)、多發(fā)點分布圖,及時優(yōu)化調解資源配置,實現對轄區(qū)矛盾糾紛的動態(tài)管理。

充分立足區(qū)位特點

批量化解金融糾紛

身處深圳金融業(yè)的核心區(qū),福田法院每年都要受理大量金融糾紛案件,對解紛效率提出了更高要求。福田法院充分立足區(qū)位特點,將商事調解作為訴源治理重點予以大力推進,以專業(yè)化、市場化、社會化為方向,主動吸納業(yè)務能力強的商事調解組織作為特邀調解組織,有效加強金融類案調解工作,促進金融糾紛批量化解、示范化解。

福田法院深入貫徹落實《深圳經濟特區(qū)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條例》,積極推進商事調解市場化收費,與武漢東湖民商事金融調解中心和杭州市西湖區(qū)希帷云調解中心合作開展試點,中心在提供調解服務后可以收取一定費用,收費標準由市場調節(jié)。此舉能夠為當事人提供更多調解選擇,有利于吸引更多專業(yè)人才和專業(yè)組織加入商事調解服務。

當事人失聯是金融借款合同糾紛審理的一大難題,極大制約了審理效率,為此,福田法院在全市率先試點運行深圳法院金融類案智審系統(tǒng),搭建失聯修復和語音外呼功能,通過與三大運營商開展合作,有效提高失聯被告的聯系成功率。

福田法院還在金融糾紛“云”化解中進行了積極探索。福田法院運行的深圳法院金融類案智審系統(tǒng)打通了內外網數據傳輸,實現內部與多個辦公辦案平臺聯通,實現批量立案、在線調解、智能分案、高效審理、快速裁判,有力提升金融類案化解質效。

建全鏈條調解體系

以調促審以審促調

福田法院堅持把調解理念貫穿訴前、訴中、判后全流程,建立“訴前聯調+訴中委派調解+判后調解+執(zhí)行和解”的全鏈條調解體系,全面加強調審執(zhí)融合聯動,推動“訴調銜接”向“訴調一體”邁進,實現以調促審、以審促調、相融互促。

實行鑒定前置賦強訴前聯調,在全省首推訴前鑒定全覆蓋,將涉鑒定、評估事項的民商事案件全部納入訴前委托范圍;建立由審判法官指導、專業(yè)調解員引導、當事人申請啟動的訴前司法委托模式,法官提前介入訴前調解階段同時指導司法委托和案件調解工作,進一步提高訴前調解成功率;明確訴前委托結論與訴中委托結論具有同等效力,案件進入審理階段后,法官經審查可直接采信該結論。實施新訴前司法委托模式以來,已開展委托118件,有效縮短涉委托、評估案件審理周期,節(jié)省當事人時間與經濟成本。

完善委派調解促進訴中解紛,建立訴中跟蹤調解機制,對于訴前調解未成功轉立案案件,由原調解員跟調或委派新調解員調解,2021年以來訴中跟調成功1074件,委派調解成功521件。福田法院還建立委派駐點調解機制,委派調解員進駐深圳市銀行業(yè)消費者權益保護促進會,專職開展金融及信用卡糾紛調解,已成功化解糾紛4000余件。

強化判后調解力促服判息訴,推進民商事上訴案件二審審前調解,充分利用上訴移送期間開展調解、答疑、息訴等工作,引導當事人通過達成調解協(xié)議、自動履行、撤回上訴等方式化解糾紛,2022年開展上訴案件審前調解4269件。探索施行執(zhí)行前督促程序和多元執(zhí)行和解,對即將進入執(zhí)行立案的案件當事人發(fā)送督促履行短信和調解告知短信,對被執(zhí)行人下落明確、已控制到財產的金錢給付案件引入調解員開展調解工作,已促成執(zhí)行和解243件。

(來源:法治網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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